- 租金補貼計畫辦理2萬4,000戶,提出申請戶數達8萬9,439戶。
內政部營建署表示,為了協助沒有能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,減輕租屋負擔,政府自2007年起推動該方案,提供「租金補貼」,每戶每月最高4,000元,補貼期間最長一年。
該方案2010、2011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皆為2萬4,000戶,申請戶數分別為5萬2,238戶、6萬2,748戶,核定戶數(含增補戶)分別為4萬6,920戶、5萬6,782戶。因該方案2010年度由公務預算撥補住宅基金之經費為12億4,254萬2千元,2011年度由公務預算撥補住宅基金之經費為10億元,故針對計畫戶數外且符合資格之申請人,皆全數滿足;但該方案2012年度公務預算並無撥補住宅基金之費用,且住宅補貼資源有限,尚無法比照往年方式由中央政府經費增補戶數。
營建署表示,依據住宅補貼作業規定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得衡酌財政狀況及實際需求增加辦理戶數及額度,其因增加辦理戶數及額度外所增加之補貼,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負擔。因中央政府住宅補貼資源有限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得依規定衡酌財政狀況及實際需求,針對計畫戶數外的合格戶,基於權責衡量是否增加辦理戶數。